2004年初,我们跟广州海珠区的一家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,我们的产品得到了他们的认可,由于初次合作,对对方的实力与信誉不太了解,我们就要求对方先付款后给他们发货。合作了几次,双方都比较满意,对方就提出能不能货到付款,通过业务员调查了解,他们在海珠和深圳有三家店铺,在广州同行业实力尚可,而且通过这几次合作感觉他们应该是正经的生意人,就同意了他们的要求,开始货到付款。就这样合作到了2004年底,双方合作都比较愉快,所终他们也付清了全部货款,我也很高兴能有这样量大、付款又及时的客户。
到了2005年初,第一个货柜发过去以后,对方打电话过来声称今年资金比较紧张,要求先付半个货柜的货款,以后拿货还是货到付清,另处半个货柜的货款要到年底付清。因为对方事先没讲,而货到了以后才提出这种要求,我当时没有答应,但他们就拖着不付货款。后来我派业务员过去跟他们协商,他们坚持上述要求,无奈之下,业务员就按他们所说的签了一个协议,约定年底付清全部货款。这样又相安无事的合作了半年,到七月份发了最后一个货柜后,他们跟我们提出产品价格偏高,要求降价,否则退货,又是货到以后再提这种无理要求,要知道山东到广东的运费是相当高的,如果退货那就是双倍的运费, 对方就是摸透了我们这种心理,退货还不如降价合适,又是无奈之下给他们降了价,谁成想他们又是以资金紧张为由只付了半个货柜的款,而且从此不再从我公司拿货,其余半个货柜的货款就一拖再拖,加上原先欠的半个货柜的款,总计就有十几万元的货款。
转眼到了年底,多次电话催讨无果后,按照协议我派业务员过去结算,他们的老板竟然避而不见,只派一个年轻的经理出来应付,无非就是年底资金紧张,货款回收不力等等,反正就是没钱,而且一再承诺过了节就还钱。过节后一次次的催讨,给的答复都是月底吧,下月初吧,再月底吧,就这样又拖了半年。无奈之下我亲自过去协商,他们的老板还是避而不见,又是那个年轻的经理对我说,反正我们也不合作了,如果你要跟我们打官司的话也不少花钱,还不如你把打官司的钱让给我们,我们分两次把帐跟你结清。他们算是摸透了我们的心理了,是啊,谁愿意打官司啊,花钱不少不说,打赢了异地执行也是非常难的。一番讨价还价,最终答应给他们让利一万五千元,他们分两批付清其余货款,心想赔就赔吧,总算有个结果了。谁知货款没收到,等到了他们老板的一个电话,难得啊,都一年跟他联系不上了,但他说,上次协商的方式他是同意的,但让利的数额太少,要求最少要让两万元。到了这种地步除了答应他还有什么办法,两万就两万吧,总算等到了他们的第一笔汇款,没成想只给汇了两万元,他们说现在资金紧,下次一次付清。原说好半月后付第二笔款的,谁能想到这下一次竟然以老把戏又拖了一年。
转眼到了今年七月,眼看欠款近两年了,再拖也没意义了,而且我是忍无可忍了,终于我拿起了法律武器,在广州海珠区法院起诉了这家公司。他们没想到我会真的起诉他们,就又打电话协商,不过没想到他们脸皮会那么厚,他们竟然要求我再让一部分,他们就一次还清余款,我是再也不会上当了,坚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,不但要追回全部货款,还要他们付数额不菲的滞纳金,对这种不信作用,不讲道德的人,你对他再仁慈,他们也不会满足的,只有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。